(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2日電)男子翁仁賢除夕縱火燒死父母親友,造成6死4傷,二審遭判死刑。案經最高法院發回,高院更一審今天開庭,翁行使緘默權,還押時則朝媒體鏡頭連比4次中指。53歲的翁仁賢不滿父親偏心,民國105年2月7日除夕夜,在桃園市龍潭區自家,趁父母及親友共16人圍爐時,持汽油衝進屋內縱火,造成父母、2名姪兒、姪兒的妻子及看護共6人死亡,另4人灼傷。翁仁賢一二審均遭判死,但最高法院認為,翁仁賢縱火前,有親戚聞到汽油味外出察看,見餐廳起火後衝入火場救火而受傷,傷勢是否真的是因為翁仁賢放火行為直接造成及是否構成殺人未遂,都有待釐清,發回更審。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今天開庭,法官問對於鑑定報告有無意見、教化可能性有無調查必要等問題時,翁仁賢均不答;法官再問是否曾毆打父親與胞兄,翁則答稱:「你說的算。」翁仁賢還押途中對媒體鏡頭舉起上銬的雙手並比出中指,還問「我帥嗎?」隨後遭法警制止。(編輯:張銘坤)1070802關鍵字標籤:...
牛排餐廳, 牛排吃到飽,巧克力 台北海鮮,團購美食,海鮮宅配
公司簡介 │ 最新消息 │ FAQ │ 台北餐廳推薦 │ 聯絡我們 │ 網站導覽 | 回首頁 奇寶網路SEO服務 版權所有 © All Rights Reserved